我設計的婚戒,店家卻說版權是他的
當老闆說「我做的版權就是我的」,妳該如何守護妳的設計?
「老闆說:『我做的,那當然版權是我的!』」
聽到這句話,我內心的防禦警鈴瞬間大作。
很多人在消費時,往往只看到產品的美麗,卻忽略了簽名筆尖下的陷阱。這份聲明書最後藏著的一句:「店家保留再製、販售、再創作的權利。」 其實就是一種典型的「權利滲透」。
2025 年 10 月 1 日。
我自己設計了婚戒,找了一間店幫我訂製。 鑽石是拆掉我爸的鑽戒鑲上去的。
付訂金後等了一個月,婚戒終於完成!
我很開心地和男友到店面, 店家拿出一份聲明書要我簽。
上面寫我聲明我的設計無侵權行為,這個我覺得很合理。 但聲明書最後一句:「店家保留再製、販售、再創作的權利。」
最近才看到有人找廠商做杯子,誰知才收到樣本,就看見淘寶在賣她的杯子。
所以,我說付訂金時,沒這條款。 我無法接受這條款。
老闆說:「這是律師寫的!」
我說:「版權是我的。」
老闆很大聲說:「我做的,那當然是我的!」
「那不對啊!難道 adidas 找廠商做鞋,廠商能自行再製賣 adidas 的鞋嗎?」
老闆說:「你戒指的款式很難造,我根本不會再製!」 我問,那能不能刪掉最後的。
老闆傳信息給律師,律師說:「簽不簽都沒關係,法律就是這樣。」 我說:「既然沒關係,那我就不簽嘍。」
老闆馬上發脾氣,說要把戒指的鑽石拆回給我。
男友冷靜地指著聲明書上面寫的「再製」兩字,問: 「你說不會再製,為什麼聲明書寫再製這兩字?」
老闆答不出來,最後才同意改掉最後這個條款。
老闆說戒指是他做的,版權就是他的。 還說從沒有客人說不簽。
我真的覺得老闆這樣很誇張。
「以他的邏輯,所有客戶的訂製產品版權都歸他們,那工廠發大財了,因為幫蘋果做晶片的工廠能自行生產和賣蘋果的晶片了。」
其實戒指也不是他做的,是他手下的金工師傅做的,難道版權是歸金工師傅的嗎?
如果照他的邏輯,所有客製化商品的設計權都歸店家,那設計師和客戶還剩下什麼權利?
【依糕後記:關於創作與版權】
這件事其實讓我重新思考一個問題。
很多人以為,只要是「店家做出來的東西」, 版權自然就是店家的。
但其實不是。
如果設計是由客戶創作, 店家只是依照設計製作商品, 那麼設計的著作權仍然屬於創作者。
不然的話,很多事情都會變得很荒謬。
例如品牌設計鞋子,交給工廠生產, 難道工廠就能自己再製、再販售同樣的產品嗎?
創作與製作,本來就是兩件不同的事情。
也因為我自己一直在做創作與設計, 所以對於「創作者的權利」特別在意。
無論是婚戒設計, 還是我之後在做的品牌與作品,
我始終相信一件事:
創作應該被尊重。
依糕 Eagle|由香港移民台灣六年
曾在香港漂泊,如今在台灣紮根。 我是 Valor Crown 的創辦人,也是 《逆滲透》 的開發者。 在這裡,我紀錄關於勇氣、防禦與生活的所有微光。


